查看原文
其他

政策 | 你的转业费算对了吗?

2016-07-08 江豪 张津铭 中国退役军人

      军队转业干部被确定转业后,选择计划分配安置方式的军队转业干部可结算转业费、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和社会保险,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还可结算自主择业补助费,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还可结算自主择业补助费,具体情况如下:


转业费
       主要由安家补助费生活补助费两部分组成。

       需要明确的是:连续军龄不满8年的干部,转业时只发给安家补助费,不发给生活补助费;发放生活补助费最高不超过16个月的本人工资;异地安置的可按现行因公出差的标准发给差旅费,转业到部分边远地区的还可以增发安家补助费;计发生活补助费和安家补助费的服现役时间为,从批准参军之日起,至下达转业命令时止。二次入伍的干部,第一次入伍的军龄不计发安家补助费和生活补助费。原在地方工作的时间,不按军龄计发安家补助费。


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
       查询住房公积金和基本住房补贴最直接的办法就是到所在单位财务部门查询累计余额。这里简单将2013 年之后的当月住房公积金和2000 年之后的当月住房补贴计算办法予以说明,大家可以根据个人工资单计算一下,两者的计算公式分别如下:
       当月住房公积金=(基本工资+ 军人职业津贴+ 工作性津贴+ 生活性补贴+ 奖励工资)×0.12
       当月基本住房补贴= 基本工资×0.4094
       需要明确的是,安置到北京、上海等城市的还可享受地区住房补贴;军人转业复员后要想领取住房公积金或住房补贴,需腾退军产住房。


社会保险
       主要包含军人退役医疗保险与基本养老保险(含职业年金)。
       军人退役医疗保险,由财务部门填写《军人退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转移凭证》,交给本人,并及时将本人退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从银行汇至接收安置地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接收安置地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在收到单位或者退役军人本人提供的转移凭证后20 天内,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的有关规定,为退役军人建立( 或续接)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军人退出现役时,按照国家规定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由所在单位后勤财务部门,填写《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退役医疗保险金给付表》,将个人账户资金发给个人。

       养老保险,转业干部的军龄视同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其服现役期间的医疗等社会保险费转入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据最新文件(后财〔2015〕1726 号、后财〔2015〕1727 号)规定,军人退出现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国家给予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和职业年金补助。
       2014 年10 月1 日以后下达退役命令的,由原军队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填制《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军人职业年金缴费凭证》一式三份,一份存档,两份给本人,并将按规定标准计算的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和军人职业年金补助汇给(交予)本人。退役军人收到转移凭证和补助资金后,将其中一份转移凭证交给安置单位,待所在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启动后,由安置单位按规定申请办理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和军人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手续。


自主择业补助费(自主择业军转干部)
        2001 年原总政治部和总后勤部印发《关于发给自主择业的转业干部自主择业补助费的通知》明确,对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在发给转业生活补助费和安家补助费的基础上,发给自主择业补助费。
       计发自主择业补助费的军龄时间,从批准参军之日起,至下达转业命令之日止。二次入伍的干部,第一次入伍的军龄和第二次
入伍的军龄可合并计算,原在地方工作的时间,不计发自主择业补助费。
       需办理的财务手续:财务部门填制《人员供给介绍信》,个人领取转业费、自主择业补助费和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军人退役医疗保险累计余额。

       (注: 53 27803 53 14941 0 0 2386 0 0:00:11 0:00:06 0:00:05 2844 53 27803 53 14941 0 0 2139 0 0:00:12 0:00:06 0:00:06 3049文中所述内容如国家有关部门下发的最新政策有变动,请参照最新政策。)


来源:转业军官杂志

编辑:曹舒昊          

投稿邮箱:,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